保密宣传教育月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 2023年保密公益宣传片及保密、国家安全海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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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年04月17日浏览次数: | ||
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 2023年4月中旬到5月中旬 是全国保密宣传教育月 维护国家安全,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在4月15日第八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来临之际,为进一步加强保密和国家安全教育、切实增强全员保密意识和国家安全意识,特别推出专题宣传,引领全员共同学习培养良好的保密习惯和保密行为。 第一辑:保密宣传教育月 主题:团结奋斗新征程,保守秘密靠大家 保密公益宣传片《藏在照片里的秘密》 保密公益海报 中国结 增强保密意识 筑牢安全防线 保密春风进万家 第二辑: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主题: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和素养,夯实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的社会基础 国家安全公益宣传片《国家安全 为了你 依靠你》 国家安全公益海报 国家安全 人人有责 一切为了人民 一切依靠人民 增强国家安全意识 筑牢国家安全人民防线 汇聚人民力量 维护国家安全 一切为了人民 一切依靠人民 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 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 第三辑:关于保守国家秘密,值得你了解的知识 什么是保密法? 为了保守国家秘密,维护国家利益和安全,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保密法》于1988年9月5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2010年4月29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订通过,新修订的《保密法》自2010年10月1日起施行。 什么是国家秘密? 《保密法》第二条规定,国家秘密是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国家秘密的基本范围包括哪些? 《保密法》第九条规定,下列涉及国家安全和利益的事项,泄露后可能损害国家在政治、经济、国防、外交等领域的安全和利益的,应当确定为国家秘密: 1、 国家事务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国防建设和武装力量活动中的秘密事项; 3、外交和外事活动中的秘密事项以及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秘密事项; 4、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秘密事项; 5、科学技术中的秘密事项; 6、维护国家安全活动和追查刑事犯罪中的秘密事项; 7、经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的其他秘密事项。 政党的秘密事项中符合前款规定的,属于国家秘密。 为什么说保密人人有责? 《保密法》第三条规定,国家秘密受法律保护。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任何危害国家秘密安全的行为,都必须受到法律追究。 《保密法》规定的12种严重违规行为是什么? 《保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非法获取、持有国家秘密载体的; 2、买卖、转送或者私自销毁国家秘密载体的; 3、通过普通邮政、快递等无保密措施的渠道传递国家秘密载体的; 4、邮寄、托运国家秘密载体出境,或者未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携带、传递国家秘密载体出境的; 5、非法复制、记录、存储国家秘密的; 6、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涉及国家秘密的; 7、在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或者未采取保密措施的有线和无线通信中传递国家秘密的; 8、将涉密计算机、涉密存储设备接入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的; 9、在未采取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在涉密信息系统与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之间进行信息交换的; 10、使用非涉密计算机、非涉密存储设备存储、处理国家秘密信息的; 11、擅自卸载、修改涉密信息系统的安全技术程序、管理程序的; 12、将未经安全技术处理的退出使用的涉密计算机、涉密存储设备赠送、出售、丢弃或者改作其他用途的。 公民日常生活中如何防范失泄密? 1、不私自打听、索取、传播国家秘密或敏感信息; 2、不非法获取、持有、买卖秘密文件、资料; 3、不私自抄录、复印、翻拍秘密文件、资料; 4、不在互联网发布涉及国家秘密的言论、图片及视频音频信息; 5、不用微信、微博、QQ等社交工具发布或转发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 6、不用手机谈论国家秘密事项或发送涉密信息; 7、不扫描来路不明的二维码,不连接免费或没有加密防范的wifi网络; 8、不私自引带境外人员进入涉密场所; 9、不在军事禁区或军事管理区进行非法测绘或拍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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